
32岁印尼女老板以经营旅游预订业务为掩护设下庞氏骗局,声称可提供优惠机票、酒店、邮轮票及泰莱史微芙特演唱会门票,并以高达90%的回报吸引投 资,最终骗走33名受害者近200万新元(约638万5768令吉),被判监禁8年半。
印尼籍女被告妮拉(32岁)今早承认包括欺骗、失信等在内的11项控状,另有28项控状在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期 间,透过名下注册的两间旅游公司经营骗局,涉及金额约194万1492新元(约619万8958令吉74仙)。
被告聘请4名员工负责推广业务,但员工并不知道公司涉及诈骗。
在票务预订骗局中,被告谎称能以优惠价购买机票、邮轮票、泰勒丝演唱会门票及预订饭店等。为让骗局看起来更真实,被告有时会确实为顾客预订,并将预订确认单交给顾客,但实际上并未付清款项,导致相关预订最终被取消。
在投资骗局中,被告则向受害者声称,她经营的旅游生意能够大量购买机票后再转售,从中赚取利润,并可取得高达80%至90%的回报。
为维持资金链,被告以“庞氏骗局”的方式运作,利用后来顾客及投资者投入的新资金,为较早顾客重新进行被取消的预订,并向早期投资者支付所谓的“回报”,制造业务正常运作且有能力兑现承诺的假象。
被告也将部分诈骗所得用于个人开销,包括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奢侈品。随著骗局规模扩大,她最终无法继续填补资金缺口,大多数受害者也无法获得退款。
被告曾于2023年10月被捕并获准保释,但她在保释期间再度犯案骗钱,2025年3月4日再次被捕,此后一直被还押。
今早有5名受害者出庭,其中3人就赔偿问题向法庭陈词。
一名男受害者说,他当时是为了购买演唱会门票,为家人庆祝生日,没想到因此被骗。另一名男受害者则形容自己经历了一段痛苦的过程,并希望被告能设法偿还所欠款项。
第三名男受害者则说,除了蒙受金钱损失,他也承受巨大的情绪压力,并因这起事件背负巨额债务,至今仍未还清。
一名受害者披露,他陷入被告设下的骗局,甚至不惜申请贷款把钱交给对方。
这名受害者潘先生在庭外受访时透露,他是在一项商业人脉拓展活动上认识被告。被告当时在会上分享一项投资计划,打著在新加坡做生意的旗号,没想到暗地里却是在经营庞氏骗局。
他指被告蓄谋已久,甚至伪造文件,利用其他受害者的钱购买机票和演唱会门票,让大家信以为真。他也称被告不断游说他,声称若不投入更多资金,计画就会面临资金周转问题,因此他不得不申请贷款。
他出示被告的社交帐号,页面显示被告经常晒出背名牌包、吃大餐以及到处旅游等过著奢侈生活的照片。
控方指出,被告面对的部分控状是合并控状,若连同被纳入考量的控状计算,涉案金额近200万新元。
控方强调,这并非单纯的生意经营失败,而是被告有意设下骗局。
控方表示,调查被告的银行户头后,发现户头内几乎没有存款,因此认为她没有能力赔偿受害者,故不会申请赔偿令。
被告闻判后落泪,并表示目前没有钱,希望出狱后能工作赚钱,偿还受害者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