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9月8日表示,面对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且屡禁不止的情况,她支持警方提出的建议,参考新加坡做法,通过修法对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施加鞭刑,甚至考虑采取比鞭刑更严厉的刑罚,以加强震慑作用。
阿莎丽娜当天出席2026年政治献金大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和实施诈骗的速度非常快,对社会及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她说,自己不仅支持警方提出的鞭刑建议,也赞成研究比鞭刑更重的刑罚。
她说:“我赞成施加鞭刑或更重的刑罚,因为这些诈骗分子行骗的速度很快。”
马来西亚警察总长莫哈末卡立9月7日曾建议政府参考新加坡相关做法,通过修法以鞭刑惩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随着诈骗案件持续增加,马来西亚政府目前正进一步讨论如何加强法律层面的阻吓力度。
新加坡国会2025年11月4日三读通过《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进一步加强对诈骗及相关犯罪的刑罚。相关规定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诈骗犯、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可被判处6下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面对最高12下酌情鞭刑。

马国负责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星期二(9月8日)告诉记者,她赞成警方主张效法新加坡,对网络诈骗罪犯施加鞭刑或更严厉刑罚。
除了要求加重对诈骗犯罪分子的惩罚,阿莎丽娜也把矛头指向诈骗资金流动环节。她强调,负责接收诈骗赃款的银行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简单以诈骗交易使用的是客户银行账户为由,将所有风险和损失推给客户。
阿莎丽娜说,她过去已经多次在国会内外主张,接收诈骗所得资金的银行应承担责任。如果金融机构能够轻易推卸防范不力的责任,民众甚至可能认为把现金放在家中更加安全。
她认为,尽管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和警方已经持续开展防诈骗宣传及相关行动,但诈骗受害者人数仍不断增加,这说明现有法律和防范措施可能不足以有效遏制诈骗活动。
阿莎丽娜指出,诈骗受害者通常很难追回已经转入诈骗团伙账户的资金,而银行也不会主动承担全部损失。因此,政府除了研究提高诈骗犯罪刑罚,也需要从资金流动源头入手,加强对可疑交易的拦截。
她认为,如果要求银行对诈骗受害者的损失承担共同责任,将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账户安全、风险预警及可疑交易拦截机制,从而提高阻止诈骗资金流出的能力。
目前,马来西亚方面提出的鞭刑建议属于政策及修法讨论方向,具体是否落实、适用哪些网络诈骗罪行以及最终刑罚标准,仍需后续法律程序进一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