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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夫妻注意!菲律宾最高法院出手,国外离婚申请承认门槛降低

10月8日,菲律宾最高法院发布通报称,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会议已于10月7日批准修订《法院规则》,降低菲律宾配偶在国外完成离婚后,向菲律宾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的举证难度。这项变化对中菲跨国婚姻尤其值得关注,意味着中国籍配偶与菲律宾配偶如果依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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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菲律宾最高法院发布通报称,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会议已于10月7日批准修订《法院规则》,降低菲律宾配偶在国外完成离婚后,向菲律宾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的举证难度。这项变化对中菲跨国婚姻尤其值得关注,意味着中国籍配偶与菲律宾配偶如果依法在中国办理离婚,菲律宾一方今后申请菲律宾法院承认这段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时,所需要准备和证明的事项有所减少。

中菲夫妻注意!菲律宾最高法院出手,国外离婚申请承认门槛降低

按照菲律宾《家庭法典》第26条第2款,菲律宾人与外国人结婚后,如果外籍配偶在国外依法离婚,并且按照当地法律获得再婚资格,菲律宾配偶原则上也可以重新结婚,但前提是该外国离婚需要获得菲律宾法院承认。

过去,申请人除了要证明离婚确实发生,还需要向菲律宾法院证明办理离婚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长期生活在海外的菲律宾人来说,这往往是一道比较麻烦的程序,不仅要寻找法律依据,还可能涉及翻译、认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此次规则修订后,举证方式有所简化。申请人主要需要证明国外离婚确实已经发生,而不再需要额外证明外国法律本身。

新规则还设置了两项可以被推翻的法律推定。第一,如果外国离婚判决没有明确写明属于“有限离婚”,原则上推定该离婚使外籍配偶获得再次结婚的资格。如果有人认为这并非彻底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提出相反证据。

第二,外国离婚文件的英文译本,在译者完成宣誓并确认翻译准确后,原则上可以推定译文真实可靠。当然,这些推定并不是“盖章即过”,如果另一方能够提出相反证据,法院仍可以重新审查。

菲律宾最高法院同时强调,规则调整并不等于外国离婚会在菲律宾自动生效。想让菲律宾法律正式承认国外离婚,相关当事人仍然需要向菲律宾法院提出申请,并完成相应的司法程序。《家庭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实质条件也没有因此改变。

如果另一方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同样可以提出异议,例如质疑作出离婚裁决的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自己是否获得适当通知、是否存在欺诈,或者离婚判决存在明显的法律或事实错误等。

这项变化之所以受到关注,还与菲律宾特殊的婚姻制度有关。菲律宾长期以来没有适用于大多数民众的一般离婚制度,夫妻通常只能通过婚姻无效宣告或婚姻撤销等法律途径结束婚姻关系,程序往往耗时较长、成本也不低。即使办理法定分居,也不意味着双方可以因此重新结婚。穆斯林菲律宾人则适用另外的相关规定。

对于中菲跨国夫妻来说,一个比较实际的场景是:双方在中国依法完成离婚后,菲律宾一方返回菲律宾,再向当地法院申请承认中国的离婚文件。按照新规则,申请人今后无需再像过去那样专门证明中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而是重点证明离婚确实已经依法完成。

不过,手续并没有因此变成“一纸离婚证明就能直接再婚”。相关文件仍需按照菲律宾法院要求完成认证、翻译等程序,最终能否获得承认,也仍由法院依法审查。

目前,修订后的规则将在最高法院正式公布后15天生效,完整决议内容尚未公布。对于准备办理跨国离婚、重新登记婚姻或者计划再婚的人来说,具体执行细节仍值得继续关注,尤其是文件认证、翻译以及法院申请等环节,实际操作中最好提前确认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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