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北曼谷地方法院10月9日对一宗奔驰轿车逆行案作出判决,77岁女子帕瑶因在曼谷维帕瓦迪路逆向行驶,被判处监禁1个月、罚款4000泰铢,监禁缓期2年执行。法院同时下令暂停其驾驶执照6个月,并没收涉案奔驰轿车。
案件发生于9月7日,当时帕瑶驾驶奔驰轿车在曼谷维帕瓦迪路逆向驶入进城方向车道,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9月9日,检方向北曼谷地方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违反泰国《陆路交通法》中有关危险驾驶的规定,并请求法院暂停或吊销其驾驶执照,同时没收涉案车辆。

法院审理后认定,帕瑶的行为违反《陆路交通法》第43条第8款及第158/1条,原判处监禁2个月、罚款8000泰铢。由于被告当庭认罪,且供述有助于案件审理,法院依据《刑法》第78条减轻一半刑罚,最终改判监禁1个月、罚款4000泰铢。
对于监禁刑罚是否立即执行,法院考虑到被告有固定住所、未发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此前也没有受到监禁刑罚的记录,加上本案情节未被认定为特别严重,因此决定暂缓执行监禁2年。
根据判决,帕瑶须接受为期1年的行为监管,在监管期间向缓刑监督人员报到3次,并完成12小时社会服务或公益劳动。若未按规定缴纳罚款,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此外,法院决定暂停帕瑶的驾驶执照6个月,并正式没收其驾驶的奔驰轿车。相关处罚已列入10月9日的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