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地方公务员考试舞弊案3名嫌疑人因84天法定羁押期限届满,于10月8日获释,引发外界对案件调查进度的关注。泰国国家警察总长萨姆兰·努安玛10月10日回应称,警方已在规定的30天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将案卷移交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至于为何未能及时向总检察长提交案件材料,应由反腐败委员会进一步说明。
据泰国媒体报道,3名嫌疑人涉及2025年地方公务员招聘考试舞弊案,此前由警方逮捕,并于7月15日被送往曼谷特别监狱羁押。根据泰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相关案件的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最长为84天,可分7次向法院申请,每次不超过12天。

3名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于10月7日届满,但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尚未完成案件调查材料,也未能及时将案卷提交总检察长进入后续起诉程序。由于缺乏继续羁押的法律依据,泰国惩教部门于10月8日依法将3人释放。不过,此次获释仅意味着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撤销或嫌疑人被判无罪。
萨姆兰表示,负责抓捕的警方调查人员已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整理初步案卷,并在30天期限内移交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由于涉及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后续调查主要由反腐败委员会负责,警方无法代替该机构说明案件材料是否足以支持起诉,以及为何未能在羁押期限内完成相关程序。
对于案件调查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部门协调问题,萨姆兰强调,警方已经按照职责完成初步调查,并与反腐败委员会保持联系。如果该委员会需要补充证据或其他协助,警方将继续配合。至于具体调查进度及案件处理安排,应由反腐败委员会作出解释。
针对外界担忧嫌疑人获释后可能逃避司法追究,萨姆兰表示,如果有关部门依法取得新的逮捕令,警方将动用现有资源全力追捕。他强调,警方会继续履行职责,协助相关机构推进案件调查。
目前,3名嫌疑人已获释,但相关舞弊指控及调查程序并未因此终止。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后续何时完成调查、是否将案件移交检方,以及是否需要对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仍有待有关部门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