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移民局官网列明,中国籍人士与菲律宾公民合法结婚后,可以依据第MCL-07-021号备忘录申请婚姻类居留签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先取得有效期一年的试用居留资格,之后再按规定申请转为永久居留。结婚本身不会自动赋予外国人菲律宾永久居留身份。
根据菲律宾移民局公布的办理流程,中国籍申请人初次申请婚姻类试用居留签证,须向移民局总部提交综合申请表(CGAF)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后,申请人须按照要求缴费、参加听证,并完成照片拍摄和指纹采集等手续。获批后,申请人还须提交护照办理签证手续,并领取外国人登记身份证(ACR I-Card)。

对于已经持有一年期试用居留签证的中国籍人士,移民局另设转为永久居留的申请程序。申请人须重新提交规定材料,接受审核及听证,并通过移民局网站查询审批结果。申请获批后,方可办理永久居留签证手续及领取相应的外国人登记身份证。
菲律宾移民局还规定,在相关签证延期及登记身份证更新程序中,10岁及以下申请人须在每次延期时重新拍摄照片并采集指纹,11岁及以上申请人则原则上每5年重新采集一次生物信息。
收费方面,移民局官网列出的中国籍主申请人初次办理参考费用为8620比索,试用居留转为永久居留的参考费用为6710比索,外国人登记身份证另列50美元费用。不过,官网注明上述比索收费标准更新于2014年3月6日,可能未经预告调整,实际收费应以申请时移民局公布的标准为准。
菲律宾移民局的婚姻类居留申请还涉及婚姻合法性、申请人入境及居留身份、背景审查等条件。申请人须依照适用类别提交完整材料并通过审批,才能取得相应居留资格。





